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最快或下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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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了十几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叫“家用汽车三包”。种种迹象表明,已经到了最后的修改阶段。
2月7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对最新二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据报道,最近,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协会都征求了他们的意见,以便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总结。据专业人士介绍,预计2012年将推出“家用汽车三包”,各方期待尽快推广,最早有可能在2012年3月15日前后推出。
热点一:“三包”期有点少于两年或者5万公里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期限不得少于3年或者里程达到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不得少于2年,行驶里程不得少于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辩论】消费者:按公里数就行。厂家:停了容易坏。
“两年5万公里,少了点。这时候很多国产车已经可以做到三包五年10万公里了。”消费者程表示,由于环保原因,越来越多的人平时不用车,只在周六周日开车。汽车三包期不应该限定在一个期限内,应该以公里数为标准,应该加长。
热点二:普通商品可以换两次,汽车要修五次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买发票。卖家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家用汽车产品。”此外,在三包期内,因素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共修复两次,仍未消除的,可以退回。
【辩论】消费者:建议按照《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执行两次。制造商:司机对汽车了解更多。
消费者周说:“2004年我买车的时候还是一辆大的,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进入了换车时代。通常情况下,东西不修五次就换了,修了五次以上就换车太多了。”他建议汽车也要按照《消法》关于普通商品的规定进行更换,如果在保修期内维修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
厂商也赞成把退换货规定做得更详细一些,认为其实问题的关键点是集中在退换货上,而很多厂商早就办理了进口汽配网的收购和编辑。但“从汽车上收到的投诉,有三分之一是产品质量问题,很多是服务质量问题,一个主要方面是消费者对汽车过于陌生”。对于争议,预计国家质检总局将建立专家库,区别于现有的绩效考核,以过错判断和考核为主,降低考核成本,已成为各方共识。
热点三:消费者退车要给厂家赔偿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返还车辆的,消费者应当为车辆的合理使用支付赔偿,但销售者应当按照本规定免费更换或者返还车辆。
【辩论】消费者:就是两头吃亏。厂家:费用可能几百元。
对于这篇文章,很多人无法理解“问题车退了就得贴点钱,心里难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也表示,“如果你买了一个合格的产品,就意味着你不需要任何成本。买了不合格的产品就要赔偿。消费者会两头吃亏吗?”中介认为,消费者的潜在损失应该有一定的补偿。
而汽车经销商表示,赔偿成本可能只花了消费者几百元。
■相关说明
a、要不要等“三包”出来再买车?之前买的车也有保障
会上有人估计,南京家庭用车接近80万辆,还在增加。随着“三包”的推出,想买车的消费者是不是应该等到“三包”出来再买?据省消协的人说,这个不用担心。如果汽车“三包”在今年年底出台,根据汽配网的说法,在今年内购车的消费者也将受到法规保护。
b .如果厂家规定高于“三包”,以后怎么办?不能缩短期限
此时有厂家规定三包期限为五年或更长,超过了“三包”意见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佟天武表示,这类厂商有自己的规定,鼓励以后保留。经销商也表示不太可能调整缩短原自有三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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