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拟对加价售车征税 加价被指变相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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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为了防止税收损失超过1亿元,政府决定开始对汽车销售增加的部分征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的强力干预,相当于把地下交易摆上台面。这种提价卖车的行为在未来是否会合法化,似乎陷入了一个不清楚的悖论。
高端进口车涨价特别高
在逃逸序列的中国汽车市场上,一些紧俏车型常年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这已经成为中国汽车市场上一条独特的“风景线”。这种汽车涨价行为,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存在于渴望得到现有汽车的消费者和有权控制资源的汽车经销商之间。一直以来,这个灰色区域产生的交易款并没有体现在机动车的销售发票上。
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版初稿,提出了装饰美容费用和附加分摊费(如增设gps和倒车雷达等。)以外的收购价格应统一纳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编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值为购车者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关于《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的价外费用,是指卖方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资金、违约金、包装费等费用。依照中国现行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购车者应缴纳的购置税=发票价/1.17×10%。其中发票价包括购车者支付给销售者的购车款和价外费用,而加价部分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开进购车发票。
以路虎为例,涨幅最猛的揽胜和发现四,预计2012年销量将达到1.5万辆。根据增值税计算公式,路虎经销商偷税金额为12万元×1.5万辆÷1.17×17% = 2.6亿元。
这只是该品牌一些最畅销车型涉嫌逃税的冰山一角。
其实这个举动已经触及了法律底线。根据2009年颁布实施的《刑法》第201条关于偷税犯罪的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申报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时,中国汽车市场的涨价现象集中在进口汽车领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策,提高价格购买进口汽车的消费者将是纳税的关键群体。《中国商报》编辑在接受汽车市场采访时发现,此时市场上价格涨幅较大的车型大多是供不应求的进口车,最贵的是一些需求较大的合资品牌的中高端车型。
不久前央视曝光了路虎不开发票就卖高价车的事情,但这种现象并没有改变。“排队买车的人太多,厂家产能有限,加价是必然的。”北京汇通鲁花4s店的一名销售人员说。
除了路虎,保时捷、吉普等车型以更高的价格提车也是很常见的,3-4万到40万不等。市场参与者认为,以更高的价格提高他们的汽车是有市场的,因为大多数购买豪华进口汽车的消费者更关注时间而不是价格。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管理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增加售车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以高于明码标价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收取不特定费用”的规定。然而,对于如何惩罚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总是不知所措。
变相加价合法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修订草案,汽车定编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价外费用,要求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开具全部车价和价外费用。重点是方便控制,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处理好有的费用开发票,有的不开发票,有的机动车统一开发票,有的其他发票开发票的混乱局面。
虽然这对防止税收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一方面,以内饰名义购车的消费者加价,实际上多付的钱是用于额外消费,按照购置税在整车价格中收取这部分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面,一旦国家将加价与税收挂钩,购车加价是否合法化就值得怀疑。汽车评论员苏慧(微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加税合法化,那就是变相承认涨价。
但是,经销商对这一政策的反应相对平淡。一家在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经营进口保时捷车型的经销商认为,这项政策对销量没有影响。进口车的价格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涨价降价都是正常的。"还不如按汽配网开发票."
事实上,中国的汽车产品是税负最重的产品之一,包括生产阶段的增值税、购买阶段的购置税、使用阶段的车船使用税和燃油税、汽车消费税和进口税等。这也是国外同型号价格比国内低很多的主要原因。
或许同样意识到上述问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加价行为是征收标准,但对于加价行为是否合法却闪烁其词。"对加价征税并不意味着肯定或否定加价是否违法."在修改稿中,国家税务总局模棱两可的说法,显示了国家有关部门在提价卖车(微博)问题上的矛盾情绪。
更值得注意的是,专业人士认为,对提高购车价格的部分征税是空整个汽车市场的另一大利润。由于消费者买车的成本将再次加大,这对已经脆弱的汽车市场无疑是又一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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