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新机制 定价权或向三大油企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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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经济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6月8日在《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会上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和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启动。 接受《中国商报》编辑采访时了解到,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讨论方案中,当原油价格低于130美元/桶时,政府可能会将定价权下放给三大公司 2009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一个关键内容是“当国际市场连续22个工作日原油均价变动超过4%时,我国成品油价格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然而,这只是一个过渡计划 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现行价格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为成品油价格机制 当时本报编辑曾获悉,汽配网表示,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微调,“22个工作日”的时间间隔将缩短 一位行业专家接受本报编辑的采访,表示此时讨论除了时间缩短外,还有一个主要内容。当原油价低于130美元/桶时,那么国家可能会把成品油的定价权交给三大石油公司。 这也说明这种定价机制将从原来的审批制过渡到备案制 「原来,当三地原油价格的移动平均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变动超过4%时,油公司会提出建议,期望政府适当提高汽油和柴油的价格,以避免炼油厂和加油站的损失 这位专家说:“企业提出提价建议后,政府需要考虑cpi、中国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企业的盈利状况等问题,然后再做决定 如果政府不同意提价,企业无权自行提价 2012年4月至5月,本应进行新一轮汽柴油价格调整,但政府选择了原地踏步。市场分析师表示,这是政府在考虑了中国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和通胀压力等因素后做出的决定。 “原油130美元/桶以下,下放定价权给企业”的讨论方案,可能表明当原油价格变化率达到4%时,加油站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汽柴油价格,无需向政府报告。 “当然,既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可能有自己的调价公式,他们会限制企业的调价,把涨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然而,这一内容仍在讨论中,可能不会真正实施 前述专家表示,进口汽车零部件网络分析 (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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